
孝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了15个保障自然资源要素
近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了《关于加强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服务经济稳定增长的若干措施》,从优先保障建设发展用地、自然资源要素供应、项目用地供应政策、指标生产保障、优化审批流程五个方面细化了15项保障措施。
在土地利用规划环节,对于规划过渡期内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建设项目,可以编制项目实施计划,由市、县人民政府出具书面承诺,作为使用控制审批的依据;对于省级以上重点建设项目,如果选址难以避免永久性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可以加大减少力度,优化土地空间规划布局;在全区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区域内,迫切需要建设的农村振兴建设项目,允许根据数量增加、质量提高、生态改善的原则,制定永久性基本农田调整计划。

在要素保障环节,全面实施区域土地综合改造,加快“两项指标”生产,加强要素指标支持能力;实施规模指标和年度计划,建设项目涉及新建设用地,规模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不足,市支持和配合省申请预支、全面保障;市级以上急需土地的重大建设项目,临时实施耕地占用补偿平衡困难、地方有偿还能力的,可以申请借用耕地指标或纳入市级统筹。
在土地供应环节,优化土地供应政策,鼓励除房地产用地外的工业用地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租赁、租赁、短期转让等方式供应土地;提高工业用地质量和效率,支持当地平台公司依法获得工业用地建设高标准工厂,用于招商项目“携带包”。
在发证过程中,提高企业房地产登记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企业办理房地产登记时,实行通知承诺制度,严格执行小微企业免收房地产登记费(包括第一份房地产证书的费用);建立企业房地产登记窗口,企业间房地产转让登记“一个环节,90分钟”完成;促进创建优化商业环境的试验区,深化工业用地“标准地”转让,全面推进“五证同发”审批改革,深化“多测合一”、“多验合一”改革。
据报道,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的15项稳定增长措施是在省自然资源部10项稳定增长措施的基础上扩大和深化的,并率先在省、市、州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