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新华社3月21日报道,中共中央最近发布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和部门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实施。
该计划表示,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深化党和国家体制改革,必须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观念,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要求,坚持稳定改进的总体基调,坚持正确的改革方向,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全面治理,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导向,促进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优化协调效率,改革机构,优化职能配置,深化职能、方式、风格,提高效率,积极建设制度齐全、科学规范、高效运行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该计划称,中央和国家机关的机构改革应在2018年底前到位,坚持快速稳定、紧凑有序的改革。2018年9月底前,省级党政机构改革方案报中央审批,2018年底前机构调整基本到位。2018年底前,由省级党委统一领导的省级以下党政机构改革报中央备案。2019年3月底前,所有地方机构改革任务基本完成。
根据该计划,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促进国家治理制度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深刻变化,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全局的重大政治任务。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正确的改革方向,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上,贯彻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要着力统一思想认识,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改革全过程,引导各级干部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一致性。领导干部要带头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推进改革,坚决维护党中央改革决策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落实改革措施作为政治责任。党委(党组)主要领导要做好第一责任人,坚决落实党中央明确的改革任务。涉及机构变更和职责调整的部门要服从大局,确保机构、职责、队伍按要求及时调整到位。加强对各地区、各部门机构改革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向党中央报告各地区、各部门推进体制改革和遇到的重大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