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一届几年
法律分析:中国的国家主席任期期限为五年,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四十五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中国建国后共有几个主席
建国后到1954年,没有设置专门的国家主席,行使国家主席职权的国家机关是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设主席1名,副主席6名,委员56名,秘书长1名.

自从新中国建立,中国有几位主席?
历任主席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主席 毛泽东(1949年10月1日—1954年9月2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毛泽东(1954年9月27日—1959年4月27日) 刘少奇(1959年4月27日—1968年10月31日) 宋庆龄,董必武(1968年10月31日—1972年2月24日)(副主。
改革开放后我国的主席和副主席及其他成员的名字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名誉主席 宋 庆 龄(1981年5月16日授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1982年以后) 李 先 念(1983年6月18日—1988年4月8日) 杨 尚 昆(1988年4月8日—1993年3月27日) 江 泽 民(1993年3月27日—2003年3月15日) 胡 锦 涛(2003年3月15日。

我国第一任主席是谁?
毛泽东。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毛泽东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1949至1976年,毛泽东担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领导人。
他对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发展、军事理论的贡献以及对共产党的理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