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何在新形势下做好农村普法宣传教育?
2019年是“七五”普法的冲刺年。七五普法的重要任务是深入开展农村普法教育,增强农民法治观念,提高农民依法行使合法权益的意识。这也是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法治宣传教育重要指示的具体落实。如何在新形势下开展农村普法宣传教育,作为区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已成为当前农村普法工作的重要课题。

一、农村普法现状
经过30多年的农村普法,法治宣传教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农民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过去,当农民遇到纠纷时,许多地方不采取正常的法律程序,通过上访、寻求政府解决,损害干部和群众之间的关系,或通过所谓的家庭解决,影响不好。如今,当发生纠纷时,农民知道如何利用法律手段,寻求法律帮助,通过法律渠道维护自己的权益,农民逐渐意识到法治的重要性。农村治理逐渐从“人治”走上了“法治”的轨道。逐步建立农村普法机制。农村逐步建立法律机构,每个自然村都有法律宣传员负责村工作,充分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等法律活动,组织村干部法律培训,特别是几年前宜城“两”项目,村法律专业学生,法律理解,有效改善基层不了解法律,找不到法律。

二、基层普法普遍存在的问题
普法队实力薄弱。基层乡镇的普法工作主要依靠司法机关和有关单位的合作。基层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较少,不仅要承担司法行政业务,还要依法开展普法治理指导。然而,村干部的法律宣传不够专业。许多村干部在调解民事纠纷和处理村级社会事务时,涉及的法律宣传不到位,导致民事纠纷扩大和上访无序。在第一次调解时,只要调解人对法律知识的解释稍加全面,就可以避免这些纠纷。同时,普法资金不足也是一个短板。法律普及的对象一般是农民阶层,接受专业知识的能力较差。大多数年轻人和中年人外出工作,乡镇和农村地区的老年人和妇女都在家里。学习法律的氛围不强,依法自我保护意识不强。

三、加强基层普法教育探索
一是针对普法队伍薄弱的问题,开展“一月一镇一法”学习活动,用活动检验普法效果。为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基层干部法治理念,提高农民法治素养,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探索建立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农村治理体系,倡导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区司法行政部门在镇街开展“一镇一法”学习活动。“一月一镇一法”专项宣传活动由局法治研究监督股牵头,各法律服务及相关部门具体参与实施。各镇街依次组织,根据镇街人流量,每月至少举办一次普法宣传活动,人流量多,场地开放。法律服务人员发放传单、普法生活纪念品和书籍,进行现场法律咨询。
同时,今年上半年,在5.1国际劳动节、5.4青年节时间节点的帮助下,通过法律顾问村、法治扶贫等方式,深入村开展相关法律法规专项宣传、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有效提高农民的法治素养。结合“与法律同行法润校园”活动,重新聘任法制副校长,在农村中小学开展法制报告会。目前,七个城镇和街道已经开展了近50场比赛,共发放了2000多份传单和3万多名受过教育的人。
二是借助“一月一镇一法”专项宣传活动,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加强法治宣传街、法治书店、远程教育等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开展法治文化活动,建设区、镇、村全覆盖的法治文化体系。普遍调查基层情况,探索省市贫困村法治文化建设,增加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岗位建设投资,提高现有岗位利用率。区普法办公室准备结合美丽农村建设新的基层法治文化岗位。在宣传过程中,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弘扬宪法精神,开展反黑手党,推进“宜城法治”建设,特别注重农村生产生活的实际和重点,确保时间、内容、人员和效果的实施。
三是深入研究,准备建立具有个人或地域特色的品牌调解室。区司法局党组认真研究了《宜城区扶贫责任制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5月初,成立了四个研究小组,由一名主管主任领导,在七个城镇和街道上进行了一个月的“法治扶贫”专项监督研究。研究的方向是掌握“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的履行情况;法律顾问”开展法治扶贫,主要是扶贫访问、法治宣传、法律援助、孝道调解;省市重点贫困村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司法机构“法治扶贫”工作掌握第一手信息,督促工作进度,梳理工作经验。村(社区)法律顾问承包的行政村逐一检查监督,主要征求村党组织的意见,每个村不少于10户。省、市贫困村逐一检查,主要检查监督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司法行政协助员履行职责、开展“法治扶贫”工作。目前,四个研究小组分别完成了研究,有效地促进了法律服务工作的扎根。同时,各城镇和街道汇编了经典的矛盾纠纷调解案例,为深入梳理和调查矛盾风险和隐患奠定了坚实的软硬件基础。
四是充分发挥区域枫桥经验精神,延伸普法社会效果。近年来,宜城区围绕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模式,坚持横向扩张、纵向联动、基层标准化,形成了多部门协调联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一体化发展的新局面,成为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的新途径。目前,我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的工作格局已初具规模。村级调解实现了全覆盖。村级调解委员会总数达到371人,村级调解员人数达到1164人,调解委员会主任大专以上学历达到40%以上。同时,为每个村庄提供法律顾问和法律咨询。目前,正在加快建设标准化、标准化的村级司法行政工作室,不断改善村级调解岗位和环境;镇级调解组织不断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中心依托综合治理中心成立,司法机关安排人员轮流与镇(街道)其他部门进行联合调解。区级专业、行业调解组织可持续发展。以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统一指挥平台,成立了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整委员会、鹿鸣别墅物业管理纠纷调整委员会、医患纠纷调整委员会、劳动纠纷调整委员会。自去年以来,共调解了近500起纠纷,为当事人节省了约100多万元的诉讼费和代理费。目前,我们正在积极规划和准备在信访和综合物业领域设立转让委员会;“多调对接”工作领域不断扩大。公共调查和诉讼调查实现了全面对接。与公安部门合作,在各镇(街道)派出所设立了“公共调查对接”中心,各中心配备2名专职调解人;与法院合作,在立案庭设立了非诉讼对接中心,聘请政治法律制度的退休干部担任调解人。全区年均解决纠纷500余起,通过多调对接,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