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西平遥200多亩耕地如何成为粉煤灰填埋场?
“新华视点”记者实地调查发现,两年多来,涉案企业在耕地内填埋粉煤灰113万多吨。当地土地主管部门监管不力,耕地保护红线一次次突破。
在过去的20年里,耕地变成了粉煤灰填埋场
最近,平遥县的一些村民报告说,一些当地企业在耕地上建造了工业垃圾填埋场,并倾倒了大量的粉煤灰,导致200多亩耕地被破坏。
平遥县盛顺绿化建设公司粉煤灰填埋场于5月10日拍摄。新华社记者王金玉拍摄
记者了解到,粉煤灰填埋场项目区约258.46亩,其中耕地207.27亩。2022年12月12日,平遥县自然资源局对盛顺绿化建设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称未经法定程序批准,擅自占用新粉煤灰填埋项目,罚款1933万元以上,限期复垦。
记者调查发现,在过去的20年里,垃圾填埋场项目区的土地使用发生了变化,用户发生了许多变化:2003年,东庄村委会向当地村民张福泉出租了42亩土地,建造砖厂。2014年,张福泉将砖厂转让给东庄村村民郝晓志;2019年,郝晓志与东庄村委会签订土地合同协议,靠近砖厂46.27亩土地,用于开发和引进建材等项目。
2019年,郝晓智成立盛顺绿化建设公司,承接粉煤灰填埋工程。在解释项目时,相关文件表示:“由于开发区地形差距较大,需要平整,以提高公园土地利用效率。”
到目前为止,200多亩耕地最终成为粉煤灰填埋场。
记者采访了山西耀光煤电有限公司粉煤灰来源的相关负责人。据报道,自2020年10月以来,盛顺绿化建设公司开始处置电厂粉煤灰,至今已处置113万吨以上。每处置1吨,电厂支付盛顺绿化建设公司20多元。
值得注意的是,当地人民报告说,相关企业不仅从处置粉煤灰业务中获利,而且还存在非法取土的问题。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国家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禁止擅自取土。
根据报告线索,记者在一条距离粉煤灰填埋场约2公里的深沟上看到,这条名为“一站式”的深沟视觉长度为40或50米,宽度为20或30米,深度为10或20米。大多数深沟都被黄土填满了。填土层的颜色与周围的土层不同。
据当地几位村民介绍,填沟所用的黄土来自郝晓志的砖厂。一位村民说,当时有人从砖厂拉土填沟,压碎了田间道路。后来,他用叉车修理了它。
这条深沟目前属于平遥经济开发区,正处于规划之路。开发区相关负责人周一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填埋场使用的黄土部分来自粉煤灰填埋场所在地的砖厂。
据当地人介绍,一方土可以卖十几元,包括运费。
土地保护红线多次被突破
记者调查发现,200多亩耕地最终成为粉煤灰填埋场,这与相关部门对耕地的长期保护和监管不力有关。
——土地复垦保证金已收到,但后期不组织实施。
2011年,平遥县政府批准张福全砖厂生产临时用地64.82亩,当时砖厂向平遥县国土资源局缴纳耕地复垦保证金26820元。

复垦协议规定,临时用地两年期满后,砖厂应当按照国家复垦技术标准和经审查确定的复垦方案组织复垦,确保复垦后土地水利、耕作层和交通设施的完善。临时用地期满后3个月内,砖厂未按要求组织复垦,土地复垦押金不予退还。平遥县国土资源局应当组织土地复垦或者异地复垦。
据了解,双方后来都没有组织复垦。
——对违法项目的态度模糊。
2022年12月12日,平遥县自然资源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称盛顺绿化建设公司未经法定程序批准占用土地进行开发区平整填充工程,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
然而,三年前,平遥县自然资源局在办理手续时的表态却十分含糊。
2019年10月30日,平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发布了平遥经济技术开发区同意平遥县盛顺绿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使用粉煤灰填充项目信,原则上同意项目实施,请平遥县自然资源局、晋生态环境局平遥分局按照相关政策法规支持项目,并出具项目实施的相关意见。
平遥县自然资源局的回复称:“项目应严格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等10个部门第19号令关于“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措施”、山西省煤炭资源综合利用规划通知和山西省制定的地方粉煤灰填充技术标准,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向有关部门办理环境评价等相关手续。”
——否认群众举报的问题。
当地村民早就举报了盛顺绿化建设公司非法用地问题,但平遥县自然资源局在回复中否认了相关问题的存在。
在2022年1月25日的一次回复中,平遥县自然资源局表示,经核实,该项目在开发区平整填补了治理项目占用的土地,并按照法律程序逐项办理了各项审批手续,“无异常获取审批手段和非法占用耕地”。
直到2022年5月10日,晋中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向平遥县自然资源局发出《自然资源土地违法案件监督通知书》,明确表示“现责成贵局认真核实项目,依法查处和复垦违法占地行为,确保耕地面积和质量不减少”,平遥县自然资源局对盛顺绿化建设公司非法占地问题立案调查。
严查严惩违法占用耕地耕地非法占用耕地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许多群众和干部表示,保护耕地既是国家政策,也是政策的红线,不得随意突破,坚决查处违法行为。
根据平遥县委、县政府的反馈,土地复垦工作已经启动,力争在短时间内全面完成土地复垦。记者最近在现场看到,许多挖掘机和运输车辆正在进行土地复垦。
这是5月11日覆土后的场地。新华社记者赵阳摄
平遥县纪检监察委员会已成立工作组,对涉及此事的有关部门和农村两级有关人员进行跟踪调查。工作组表示,如发现违纪违法行为,将坚决依法处理。
据了解,负责姚光电厂填埋粉煤灰处置的企业有两家,另一家企业也存在非法占用耕地的问题,被管理部门罚款。
事实上,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向山西省反馈的督察意见中提到,部分城市有多个粉煤灰堆场非法占用土地。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新电厂不得建设永久性粉煤灰堆场(仓库),只能建设仓库容量不超过3年的应急灰场。面对粉煤灰消耗问题,许多煤电企业与第三方公司合作,通过“填土”、“填土造林”等方式填埋荒山荒沟。一些第三方公司在填土过程中存在非法占用耕地等问题。
为此,去年年底,山西省自然资源部征求意见,建议乡(镇)人民政府作为沟渠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不得占用永久性基本农田、生态敏感区和脆弱区。(记者秦交锋、梁晓飞、王金宇、赵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