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考试于5月13日开始!河南的考试时间已经确定了
根据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会计考办《关于2023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河南考区)考试日程安排及相关事项的通知》(河南考区)〔2023〕1)根据相关要求,2023年全国初级和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河南考区)将于2023年5月13日至17日无纸化举行。现将考试报名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注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不严重违反财务纪律。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二)具体条件
1.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除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高中毕业(包括高中、技术中学、职业高中、技术学校)以上学历。
2.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除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具有大专学历,取得会计职称后,从事会计职责10年以上。(2)具有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课程或大学学士学位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职称后,从事会计职责至少5年。(三)具有博士学位,取得会计职称后,从事会计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3.2023年12月31日报名参加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会计工作年限。
(三)报名参加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的,应于2月14日前登录河南省会计管理服务平台(https://czt.henan.gov.cn/ztzl/kj/)提前完成“信息收集”工作。
(4)本通知中提到的技术学校学位是指经国务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可的技术学院学位。本通知中提到的学位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位或学位。
(5)符合注册条件的在职人员应当按照本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注册;符合注册条件的学生应当在其学籍所在地注册;其他符合注册条件的人员应当在其实际居住地注册。
符合登记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当按照就近方便的原则在内地登记。有工作单位的,应当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登记;在校学生的,应当在其学籍所在地登记。符合登记条件的士兵,应当统一使用居民身份证登记。
所有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均在其报名地点参加考试。
二、报名方式
(1)申请人应在我省规定的注册时间内登录国家会计资格评估网(http://kzp.mof.gov.cn)填写报名信息,其中:报名参加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上传前打印报名信息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2)申请人应在考试期间及时查询资格考试结果。未通过资格考试的,可以按要求补充或调整相应的个人信息,并在规定的注册期间内再次提交注册申请;通过资格考试的,应确保在网上支付期间及时支付考试费。未按要求及时支付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注册。
(3)申请人提交注册申请后,系统将自动生成在线注册号和密码,作为后期查询注册资格考试结果、在线支付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存。
(4)申请人填写的信息和上传材料应真实、完整、清晰、标准化、准确;个人照片应为标准文件照片、白色背景、JPG或JPEG格式,像素不小于295413。付款完成后,相应的注册信息和上传照片将无法修改。因填写信息错误、上传照片不清楚或错误、注册费遗漏等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由申请人自行承担责任。申请人应全面、详细地了解考试登记信息,不得由他人或培训机构登记,因登记不符合要求、不规范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责任。
(5)已确认付款成功的申请人应登录原注册网站,在网上门票打印时间内下载并打印门票(A4纸格式)。逾期未打印门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三、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2月14日00:00至2月27日23:59。
(2)网上审核时间:2023年2月14日:00至2月28日12:00。
(3)网上支付时间:2023年2月14日:00至2月28日18:00。
(4)网上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5月9日00:00至5月13日23:59。
(5)我省初级、高级会计资格登记、审核、支付、门票打印时间统一。根据国家会计考试办公室的要求,统一登记后,今年的考试将不再补充登记。
四、报考费
按豫发改收费〔2013〕根据326号文件,申请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每人应支付80元考试费(每科40元,两科80元)。申请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的,每人应支付100元考试费。考试费用通过考试注册系统在线支付。
缴费成功后,申请人可通过预留电子邮件下载并保存缴费电子发票。
五、考试科目
(一)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为《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两科。
(二)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一科,即《高级会计实务》。
六、考试大纲
会计资格考试采用国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3年初级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大纲,申请人可自愿订购。
七、考试时间
(1)初级会计资格考试于2023年5月13日至17日进行,共10批。《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间为105分钟,《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间为75分钟。
(二)2023年5月13日,高级会计资格考试“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日期为210分钟。
(三)会计资格考试时间、批次有调整的,另行通知。
八、其它要求
(1)地方会计考试办公室应按照统一规定的时间和程序组织在线注册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统一的考试注册条件审查考生的考试资格,认真负责地做好注册资格考试工作。
(2)为加强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和会计诚信体系建设,提交虚假信息、伪造注册材料以不正当手段取得考试资格,考试期间违反纪律,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的有关规定,取消考试结果,记录在考试诚信档案中,向社会公告,造成一切后果,考生自负。
(3)地方会计考试办公室应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相关规定,提高服务意识,认真负责,认真做好考试登记工作,及时通知考生考试时间表及相关事项,确保2023年初级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登记工作顺利完成。
(转自:河南省财政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