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专业素质,无违法纪律记录,工作学习表现突出,学习后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
2、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良好,外语水平符合规定要求;
3.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4、符合奖学金项目选拔手册的具体要求;

5、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应当是18岁以上高等学校、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或者学生。
法律依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章程》第二条
基金委员会的目的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负责组织、资助、管理中国公民和外国公民,促进教育、科技、文化交流和经济贸易合作,加强中国与世界人民的友谊和理解,促进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世界和平事业。
国家公派留学注意事项
1.公立留学生出国前需与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留学协议,并缴纳留学保证金。同时,该协议还需要公证,公证后的协议将正式生效;
2.如果留学生在留学期间改变国籍,就意味着放弃国家公立留学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