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海关对出入境物品的规定(详细)
入境日本时,必须口头或书面申报自己的物品。当携带物品超过免税限额或携带枪、枪、剑时,应填写申报表。如果有托运物品,必须准备两份申报表。海关申报表可以在飞机、船舶或海关事务所领取。
在飞机上,检疫机构将向每位乘客发送健康状况表。乘客填写后,将其交给检疫机构的服务窗口。如果乘客在旅行中有任何发烧、腹痛和其他身体不适,他们可以去”健康相谈室”要求帮助。
日本禁止携带入境品:
1.名牌等仿冒品。
2.牛、猪、羊等家禽肉(包括牛肉干)、内脏及肉类加工品(火腿、热狗、培根、干燥物等)。
3.土壤、植物和水果附着在土壤上。
4.华盛顿条约中指定的动物标本、毛皮、皮革制品、象牙制品和部分动物加工制品。
5.其他/未指定的动植物必须在日本检疫柜台进行检疫。一些中药也被指定禁止携带入境产品。
6.化妆品和药品可携带入境,但数量有限(一种化妆品不到24种)。
无论访问者来自哪个国家,他们进入日本时都不需要接种疫苗。但如果它携带动植物进出,就会有一些限制。请提前参考日本农业、林业和水产品省开设的相关网页。

进出境物品的分类
(一)根据进出境货物的运输方式进行分类
一般情况下,海关根据货物进出境的运输方式,将货物分为行李、邮递等三类。
(1)行李是指乘客自用行李、旅游消费品和送给亲友的物品。行李基本上是通过随身携带、托运和分离运输进入的。
(2)邮递物品是通过国际邮件投递进出境的物品。
(3)其他物品是指使领馆公私用品、外商常驻机构公私用品、免税店用品、捐赠物资等除上述两种物品外的物品。
(二)根据进出境物品的管理限制进行分类
根据海关对货物的管理限制,货物可分为以下三类:
(1)禁止进出境物品:主要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进出境物品清单中列出的物品。除某些特殊情况外,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并颁发证书的,禁止进出境。
(2)限制进出境物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限制进出境物品表中列出的物品,以及根据有关海关法律法规需要进出限制管理的物品。此类物品的进出必须向海关提交有关证明和文件,并向海关办理相应的进出境手续。
(3)非限制物品:除上述物品外的其他物品。这类物品可以在合理数量的自用范围内自由进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