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应当向抵押人住所地的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法律依据】
《动产抵押登记办法》第二条规定,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的动产抵押的,应当向抵押人住所地的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本办法所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包括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责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第三条规定,动产抵押登记的设立、变更和注销,可以由抵押合同一方作为代表到登记机关办理,也可以由抵押合同双方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到登记机关办理。
大智网汇文章拓展问答:
如何办理动产抵押登记?动产抵押登记手续如何办理?动产抵押如何登记?动产抵押在什么地方办理抵押登记?怎么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动产抵押手续办理?如何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动产抵押权如何登记?动产如何办理抵押登记?动产抵押登记在哪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