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务院体制改革方案
北京,3月10日,新华社
国务院体制改革方案
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通过了《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深化国务院机构改革是重要任务之一。以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为指导,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的总体基调,适应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适应构建新发展格局、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需要。加强科技、金融监管、数据管理、农村振兴、知识产权、老龄化工作等重点领域的机构职责优化调整,转变政府职能,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有力保障。
一、重建科技部。加强科技部推进和完善新国家体制,优化科技创新全链管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加强战略规划、体制改革、资源协调、综合协调、政策法规、监督检查等宏观管理职责,保留国家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国家实验室建设、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国家科技转移体系建设、科技成果转移与产学研相结合、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科研诚信建设、国际科技合作、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国家科技奖等相关职责。
组织科技部制定科技促进农业和农村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指导农村科技进步的职责划入农业和农村部。科技部的组织制定科技促进社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职责分别分为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国家卫生委员会等部门。科技部将组织制定高新技术发展和产业化规划和政策,指导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科技园区建设,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机构的发展。将科技部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的责任分配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并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增加国家外国专家局的品牌。
深化金融科技资金分配使用机制改革,完善中央金融科技计划实施和专业机构管理体系,调整中央金融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协调管理、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价,中国农村科技发展中心进入农业和农村部,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进入国家卫生委员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划入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和科技部高科技研发中心。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仍由科技部管理。
科技部不再保留国家外国专家局的品牌。
2、成立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统一负责除证券业以外的金融业监管,加强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渗透监管和持续监管,统筹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加强风险管理和防范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基础上成立,将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集团的日常监管职责和相关金融消费者保护职责划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将不再保留。
3、深化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建立以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地方派出机构为主的地方金融监管体制,统筹优化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地方派出机构的设立和力量配备。地方政府设立的金融监管机构不再增加金融工作局、金融办公室等品牌。
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整为国务院直属机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由国务院直属机构调整为国务院直属机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公司(企业)债券的发行和审计,加强资本市场监管职责,划入国家发改委的企业债券发行和审计职责。
五、全面推进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改革。撤销中国人民银行大区分行、分行业务管理部、总行直属业务管理部、省会城市中心分行,在深圳、大连、宁波、青岛、厦门设立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省分行。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分行保留中国人民银行业务管理部品牌,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与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合作办公室。

中国人民银行县(市)分行不再保留,相关职能收到中国人民银行地方(市)中心分行。对于边境或外贸结算、外汇销售业务量大的地区,中国人民银行地方(市)中心分行可根据工作需要派出机构履行相关管理和服务职能。
6、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系。根据国有金融资本投资者的有关管理规定,剥离中央金融管理部门管理的市场经营机构,将有关国有金融资产划入国有金融资本委托管理机构,并按照国务院授权统一履行投资者职责。
7.加强财务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统一和标准化管理。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派出机构均采用行政准备,纳入国家公务员统一标准管理,执行国家公务员工资标准。
8、成立国家数据局。负责协调数据基础体系建设,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开发利用,统筹数字中国、数字经济、数字社会规划建设,由国家发改委管理。
制定数字中国建设计划,协调促进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协调促进智慧城市建设,协调国家重要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共享,促进跨行业、跨部门信息资源互联互通,全面推进数字经济发展,组织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推进数据要素基础体系建设,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布局建设,由国家发改委承担。
九、优化农业和农村部的职责。为协调以农村振兴为重点的“农业、农村、农民”工作,加快农业强国建设,国家农村振兴局领导防止贫困监测和援助,组织制定农村振兴重点援助县和重点地区援助政策,组织东西部合作、对应支持、社会援助,研究提出中央财政联系,促进农村振兴相关资金分配建议和指导、监督资金使用,促进农村援助产业发展,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发展的职责分配给农业和农村部,并在农业和农村部增加国家农村振兴局的品牌。
在全国扶贫目标任务完成后的过渡期内,相关扶持政策、财政支持和项目安排保持整体稳定,资金项目相对独立运行和管理。
国家乡村振兴局不再单独设立。
10、完善老龄化工作制度。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国家战略,推动全体老年人享受基本养老服务,将国家卫生委员会的组织制定、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承担国家老龄化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等职责划入民政部。民政部改革了国家老龄化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加强了其综合协调、监督指导和组织职责,促进老龄化事业的发展。
由民政部管理的中国老龄化协会。
11、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全面提高知识产权创造、应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的国家知识产权局调整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商标、专利等领域的执法职责继续由市场监督综合执法团队承担,相关执法工作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专业指导。
12、国家信访局调整为国务院直属机构。贯彻新时期党的群众路线,加强和完善人民信访工作,更好地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将国务院办公厅管理的国家信访局调整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13、减少中央国家机关人员编制。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人员编制按5%的比例统一减少,恢复编制主要用于加强重点领域和重要工作。
改革后,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仍有26个组成部门。根据国务院组织法的规定,科技部、农业和农村事务部等国务院组成部门的调整和设立,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信访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数据局、国家农村振兴局等国务院机构的调整和设立,将由新成立的国务院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