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如何办理护照?
[法律分析][法律分析]]:1、申请护照时,带上自己的照片到户籍所在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厅办理。10~15天可取(可自取或邮寄)。2、首先,到办理大厅领取《护照申请表》,并提交两张相同规格的照片,将申请表提交给相关工作人员,经批准,护照申请成功。一般情况下,申请普通出国护照成功后,将在15个工作日左右领取,5个工作日左右领取紧急护照。
[法律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六条公民申请普通护照,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近期免冠照片和申请原因的有关材料。国家工作人员因本法第五条规定的原因出境申请普通护照的,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交有关证明文件。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签发普通护照;不符合规定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并通知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在偏远地区或者交通不便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签发护照的,经护照签发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时间可以延长至30天。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因合理紧急情况要求加急处理的,应当及时处理。

2、如何办理护照?
具体程序为:1、携带身份证到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填写申请表。3、提交申请。提交申请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A、我的身份证。B、填写完整申请表原件。C、一张符合要求的彩色照片。4、领取护照。受理申请后,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办公室将在14个工作日内批准、制作和签发护照。领取护照时,必须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领取护照“收据”和元工费。中国公民因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游、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可以凭身份证申请普通护照(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经单位同意后方可申请),护照由申请人本人(监护人陪同)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办理。(1)申请人应当向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并按照规定收集指纹信息;(2)受理机构应当向申请人出具《受理申请收据》;申请材料不完整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性通知申请人需要纠正的全部内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或者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三)审批机构应当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3)审批机构应当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批准的,应当出具证书;不批准的,审批机构应当向申请人出具《不批准决定书》。(四)申请人领取证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