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分析:一般地级市市委书记有两种行政级别:主厅(局)级和副省(部)级。前者为普通地级市市委书记,行政级别为主厅(局)级。部分市(州)、省(自治区)市委书记兼职常委,行政级别不是部门级,而是副省(部门)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八条根据宪法、有关法律、机构规范设立公务员领导职务。
领导职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副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副职。

法律分析:一般地级市市委书记有两种行政级别:主厅(局)级和副省(部)级。前者为普通地级市市委书记,行政级别为主厅(局)级。部分市(州)、省(自治区)市委书记兼职常委,行政级别不是部门级,而是副省(部门)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八条根据宪法、有关法律、机构规范设立公务员领导职务。
领导职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副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副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