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如何办理临时身份证?
目前,异地受理居民身份证的范围仅限于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届满、损坏和丢失。申请临时身份证的,仍需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符合本办法第二条规定条件的公民,可以向常住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临时居民身份证。16岁以下的公民,由监护人代表其申请临时居民身份证。
办理临时身份证的步骤如下:
1、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申请手续,提交居民户口簿和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照片(照片尺寸标准与居民身份证相同),并支付10元人民币的证件费。16岁以下的公民由监护人申请。
二、公安派出所将公民个人信息核准后报县(市)公安局或设区公安分局审核签发,并负责制作证件。
三、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后3日内将证书发给申请人。
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

2、如何办理临时身份证?
1.办理临时身份证的条件
16岁以上的公民在申请居民身份证时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临时居民身份证;16岁以下的公民由监护人申请。
2.申请临时身份证需要材料
(1)申请表:居民身份证申请登记表(现场打印填写)
(2)户口簿:申请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申请人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时,户籍警察出具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如果凭证丢失,可在派出所现场补发)
3.临时身份证受理流程
申请人将准备好的材料带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1)数据审核①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工作人员审核申请人《户籍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正确后,进入人口信息数据库,通过申请人的公民身份证号码获取身份证制作信息。根据要求进行相应选项后,在特殊材料上打印个人信息;②信息打印后,切割塑封,填写或尺《临时居民身份证签发登记表》;
3、审核通过后,通知申请人凭《居民户口簿》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和领取证件的时间。同时,申请人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申请人凭户口簿在规定时间内领取临时身份证。




















